计算机机房是现代化教学的主要场所,为了提高我校计算机机房的管理水平,延长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寿命,充分合理利用学校现有计算机资源,为了保证现代化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课程安排
1、每学期第一教学周开始之前三天,各院(部)需将经本学院(部)教学院长(主任)签字的本学期上机课程表上交计算机教学中心,由计算机教学中心依据各院(部)上报的上机课程表进行排课。开学正式上课之后各院(部)上报的上机课程将视为加课,由计算机教学中心根据机房现有情况进行随机安排,如无法安排由各院(部)承担责任。
2、为合理安排上机课程,若某一时间段机房安排不开,各院(部)须根据实际协助计算机教学中心进行调整。
3、在正常的上机过程中,如果有加课、补课的班级,在机房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由教学秘书到计算机教学中心填写申请表,由计算机教学中心进行课程安排。
4、计算机教学中心将依据各院(部)最初上报的上机人数编排机房,因此需各院(部)认真填写上课人数并核对无误后报计算机教学中心,中途出现班级人数变动,计算机教学中心根据机房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机房内的调、停课均按照学校下发的《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调、停、补、加课规定》来严格执行。
6、由于教学资源有限、机房设备利用率极高,设备难免出现故障,计算机教学中心有权对在该机房上课的班级地点及时间做临时调整。
第二条 软件安装
每学期结课前一周各院需把下学期新增软件或更新软件上报计算机教学中心。软件安装完毕后各院(部)教学秘书或者教研室成员应到计算机教学中心进行试用无误后并签字,该院(部)全部软件安装完毕试用后,由教学院长签字。因为各学院(部)的疏漏造成软件漏装或者错误的由各学院(部)自行负责;需要更改或加装的,由分管教学校长批准后进行更改或加装,涉及停课的由出错院(部)与停课院(部)进行协商停课。
第三条 机房借用管理
因培训、考试、辅导等合理原因需要借用机房的,各部门应提前两周通知计算机教学中心,并填写机房使用申请表,由分管校长批准后在不影响上课的前提下给予安排;需要加装考试软件的涉及停课的由分管校长决定是否批准。
第四条 任课教师上机管理
1、任课教师需在上课前5分钟到值班室领取机房门钥匙,安排学生就坐后及时将钥匙送回,未及时归还钥匙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设备损失的由学校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2、任课教师有责任要求学生爱护机房设备,保持机房环境卫生整洁,对发现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
3、上机结束后各任课教师应督促学生正常关闭计算机。
4、任课教师上课期间不能脱离教学岗位,否则按照《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教学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5、任课教师应组织上机学生认真填写上机登记表,并签字确认,不认真组织的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停止该教师使用机房。
第五条 学生上机管理
1、学生上机期间,须保持机房安静,不许大声喧哗、不许随意离开机房,需要离开机房的学生须由任课教师批准。
2、学生不得携带任何食品、饮料等进入机房,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若有发现,任课教师应对其进行制止和批评教育;对于不接受批评教育的学生,将交由学生管理部门依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学生在机房上机禁止玩游戏、看电影、聊QQ,听音乐,禁止使用耳机,手机充电器等外设,一经发现将予以没收。
4、不准随意拆卸电脑部件及挪动附属设备的位置或增、删计算机软件。
5、学生上机结束后,应正常关闭计算机,将桌面清洁整理、电脑椅摆放整齐后方可离开机房。
6、学生上机期间违反规定,造成设备损失、损坏,经查实能确定行为人的,将由肇事者进行赔偿,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学生交由学生管理部门给予处分。若无法落实事故责任人的,由上课班级进行赔偿。
第六条 卫生管理
为营造良好的上机环境,各班级必须做好“文明上机”工作,保持上课期间的清洁卫生。各学院(部)须安排学生按照计算机教学中心分配的值日进行卫生清洁,计算机教学中心每天进行检查后将卫生成绩报学生处。
第七条 对于盗窃机房设备或者造成机房设备重大损失的将交由学校保卫处和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计算机教学中心。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计算机教学中心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