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的通知》,自即日起启动2014年省科技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计划以支持山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为主。
2.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2014省科技发展计划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项目研发内容具有较强的前沿先导性,目标产品具有产业带动性。
3.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4.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完成时需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
5.对规模化量产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支持。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不限额申报,省科技厅将把主管部门推荐项目立项率作为下一年度核减主管部门推荐名额的依据。
2.就同一内容项目连续申报两年且未立项的项目主要承担人暂停一年申报资格。
3.有省科技发展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科技厅不同计划类型的,取消申报项目本年度立项资格。
4.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记入信用档案。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三年,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原则上申请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三、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需在省科技厅网上报送,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2.申报前不用再对项目进行查新,省科技厅受理项目后,将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统一查新。
3.项目网上受理时间: 4月 1日 9:00至 4月 8日 16:00。
联系人:张薇 联系电话:87596671
教务处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