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公共场所,建立学生宿舍的良好秩序,对于加强校风校纪建设,创造安全、整洁、宁静的学习生活环境,保证我院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制定《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目的是在科学管理的基础上创造安全、舒适、文明、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之成为陶冶学生的高尚情操,充实科学知识的场所。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二条 作息制度:
(一)住宿学生请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按时作息。
(二)关灯制度:为保证学生的正常休息时间,晚上宿舍区实行统一时间关灯就寝,请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关灯,并保持宿舍的安静。
(三)按时关门制度:学生宿舍大门每晚22:00关门,住宿生请按时回宿舍休息。晚归者应出示有效证件,由值班员登记后进入。为保障学生的安全,宿舍关门后请勿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须外出者,向辅导员请假。
第三条 安全保卫制度:
(一)为了宿舍的安全及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同学请勿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挂锁,违者应恢复原状,如不听劝告造成后果者,将追究其责任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二)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如发现有损宿舍安全、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或其他不文明现象,应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全体同学应共同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三) 学生应自觉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宿舍人员全部外出或离校时应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和水电开关,不要将钥匙交给他人,避免带来不必要的财物损失。
(四)四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及现金。如发现有推销人员或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告值班员;发现盗案,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保卫处治安科。
(五)请勿在宿舍楼内焚烧杂物,夏季使用蚊香,要做好安全措施。
(六)请勿在寝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和有毒物品,或在宿舍使用煤气罐,请不要在学生宿舍楼内炒菜、煲汤、做饭。
(七)学习消防知识,爱护消防设备,任何破坏行为将按《消防法》予以追究责任。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镇定疏散。
(八)宿舍楼实行查房制,管理员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要求查验学生证件时,请同学积极配合,不应以任何形式阻挠执行任务。
第四条 水电管理制度
(一)宿舍内电器出现故障应立即维修或向宿管员求助,不要使用带故障的电器。请勿使用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电烤箱、电暖器、电磁锅等大功率电器,除没收电器外,并处以罚款及通报批评。
(二)由于使用不安全电器或高瓦数电器造成用电设施损坏的,恢复设施费、维修费由学生宿舍成员支付;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节约用电,安全用电,请勿私拉私接电线、网线,每个宿舍按供给限流用电,若用电不当,致使控电器保险丝熔断,请重新购买保险丝,恢复用电。
(四)节约用水,随手关好水龙头,出现漏水或水电设施损坏现象,及时报修。
第五条 宿舍文明卫生管理规定:
(一)遵守宿舍公德,保持楼道畅通、整洁。请勿随地吐痰、乱抛杂物、乱倒污水、污损墙面、高空抛物、或在走廊、楼道堆放电器、杂物和垃圾。
(二)为避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请保持宿舍安静,请勿在楼道内进行打球、跳舞、播放高分贝音响、大声喧哗或高声唱歌等喧闹行为。
(三)请不要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违者将予以没收处理。
(四)吸烟危害健康,请勿在寝室内吸烟或在宿舍区内乱扔烟蒂。
(五)请勿在宿舍内酗酒、打麻将、赌博或观看、传播反动、迷信、黄、赌、毒的书刊、影带、影碟。
第六条 本规定2009年3月1日起执行,由建筑工程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