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2013届毕业生5月13日、14日返校的
发布日期:2013-05-06 10:36

 

  按照学校安排,结合学院实际,2013届毕业生须于5月13日(周一)、14日(周二)返校进行论文答辩、毕业补考和离校手续办理等。现通知如下:

  一、本次要求全体毕业生必须返校,不得请假,不得代替。

  二、在5月12日前已经网签、签订劳动合同、三方就业协议的,免于答辩和毕业补考,仅需要领取毕业证前夕(一般为7月份),上交一份实践报告即可。另外,所有网签的必须通知辅导员;签订劳动合同、三方就业协议的,必须在返校当天交给辅导员,审核后无问题的可以免于答辩和补考。

  三、凡是不按照指导教师编写、修改报告的,或者没有经过指导教师批准合格的报告,一律不得参加答辩。

  四、本次没有资格答辩、答辩不通过或者补考不通过者,必须参加6月份的二次答辩和二次补考。二次答辩和补考成绩仍不合格者按结业处理,学生必须参加下一年级校外顶岗实习考核能力考核环节,经考核合格,或者考试合格的学生方可准予毕业。

  五、未经实习报告指导老师指导,和无故不参加第一次答辩的学生成绩记为不合格。

  六、答辩流程

  1.自我阐述(不低于5分钟)

  (1)实习过程及实习与专业知识的联系。

  (2)毕业生实习的收获和总结。

  (3)实习过程中涉及到专业尚未开设的内容以及建议。

  2.答辩问答(不少于3个问题)

  答辩组老师根据学生所学专业,结合毕业生综合实习情况进行提问,学生根据提问进行回答。

  七、答辩和补考的具体安排以及名单将于5月12日在>

  八、关于网签、劳动合同具体事宜,请咨询相关辅导员:

  王泽清:18954193806

  张庆光:18954194545

  鲍积瑜:18954193938

  注意:返校的具体安排,请继续关注本网站,最迟于12日上传!

 

  建筑工程学院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