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级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4-04-23 10:58

 

  一、毕业资格审查的目的

  毕业资格审查主要目的是确定学生是否具备毕业资格。对于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按时发放毕业证书,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暂缓发放毕业证书。

  二、各学院毕业资格审查时间

  (一) 2014年4月25日

  财贸学院 艺术学院 外国语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二) 2014年4月26日

  信息工程学院 汽车工程学院

  三、毕业资格审查内容

  (一)各二级学院:

  1.核查学生是否欠费,对于欠费的学生积极催缴;2.组织好毕业生答辩并根据答辩情况确定成绩;3.组织学生补考;4.整理档案,主要包括学生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奖惩情况。5、收取正式劳动合同;6、学生征兵宣传工作;7、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二)学生处:

  1.核定2011级公寓公物损坏明细,并根据赔偿标准,确定赔偿金额; 2.核定2011级学生所欠电费;3.核定2011级学生违纪名单。

  (三)图书馆:核定教材费。

  (四)实训就业处:

  1、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正式劳动合同收取、鉴定工作,保障收取的正式劳动合同符合统计正式就业率的要求;2.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毕业生答辩工作。

  (五)财务处:核定学杂费明细,多退少补。

  (六)教务处:确定暂缓发放毕业证学生名单。

  有以下情况的学生,毕业证书应暂缓发放:(1)补考成绩不合格的,由教务处确定名单;(2) 实习答辩成绩不合格的,由实训就业处确定名单;(3)受到记过、留校察看纪律处分的,由学生处确定名单;(4) 拖欠学费的,由财务处确定名单。

 

 

 

  学生处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