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特建立健全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工作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团员“推优入党”具体标准
1、政治思想标准
(1)入党动机端正,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大力弘扬正能量,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
(2)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及路线、方针、政策,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
(3)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一次。
2、学习成绩标准
(4)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早退、缺勤,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在学习、生活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学习自觉、刻苦认真,积极参与专业实践,期末考试综合成绩应在班级前20%;没有不及格课程。(综合成绩未达到前20%,但在平时学习态度端正、工作主动,堪为同学表率的,可报校党委考察审批)
3、工作能力标准
(6)积极参选各级学生干部,主动为同学服务,积极参与班级和学校各项活动。
(7)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的得力助手。
(8)工作认真、工作有方法,对班级或学校有贡献,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9)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校级以上荣誉的,优先推荐。
4、群众基础标准
(10)有助人为乐、团结同学、服务同学的具体事迹。
(11)团组织推优的民主测评排名在班级的前百分之二十。
(12)积极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任何情况下与学校保持一致,不发出与学校不一致的声音。
(13)有较高威信,得到同学、任课教师、辅导员、培养联系人的认可。
5、日常表现标准
(14)严格要求自己,组织纪律观念强,生活作风优良,品行端正,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和不良生活习惯。
(15)敢于制止、揭发学生中违规违纪及不文明行为,维护集体利益。
(16)在课堂、实训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集体活动场所表现良好,无违反学校规定的记录。
(17)在公益活动中,表现积极,勇挑重担;
(18)爱校护校,不随意散发对学校不负责任的言论,不诋毁学校名誉。
二、推荐程序
(一)积极分子阶段
1、具备入党资格的学生向所在党支部主动提出书面申请之后,团支部要为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个人档案,及时了解其各方面的情况。
2、要求入党的团员青年经三个月时间考察,再进行团组织推荐、党支部批准可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原则上每学期推选一次。
3、团组织推荐工作先由各班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表决,提出积极分子推荐名单,报学院团总支。
4、经学院团总支考察同意后,报二级学院党支部,党支部按规定程序进行教育、考察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分工入党联系人对其进行具体帮助。
(二)发展对象阶段
(1)发展对象必须经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并且政审合格。
(2)学院团总支根据所在支部发展名额推荐发展对象,填写《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3)党支部根据团总支的意见,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对照党员标准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事宜,然后将结果报党委办公室。
(4)学校党委办公室根据各支部上报意见,征求校团委意见,并派组织员深入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思想觉悟、工作表现、群众基础、主要不足等方面进行考察(每个发展对象考察谈话不低于10人次)。将结果及时进行公示(不少于七天),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发展对象。
(5)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各党支部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程序进行,同时党支部和入党联系人应继续对发展对象进行教育、培训和考察。
团总支、团支部要严格遵守推荐工作规范、纪律,严禁违规操作,一经查实,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
党委办公室 团委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