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要求,自即日起,各实习生需要进行劳动合同(或者网签)的签署以及实践报告的撰写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实习学生必须完成劳动合同(或者网签)的签署以及实践报告的撰写两项工作,经学院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毕业资格,两项工作缺一不可。
一、实践报告的撰写要求。
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劳动合同(或者网签)的签署要求。
1、网签:所有具备统招资格的毕业生,可凭自己的账号和密码,登录 >
2、劳动合同:(1)建筑类相关企业,专业对口或相关相近;(2)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项目部章等无效);(3)为保障自身权益,请在合同中注明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具备统招资格的毕业生,既可以网签,也可以签署劳动合同;不具备统招资格的毕业生,只能签署劳动合同。
三、上交时间:4月中旬,学校将组织毕业生返校办理毕业相关事宜,届时将劳动合同及实践报告一并上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各班辅导员:
王泽清(18954199321):管理1班、监理1班,造价2班;
黄德峰(18954137960):技术1-2班;
鲍积瑜(18954193938):造价1、3班。
附件1. 2015届毕业生实习报告撰写要求
建筑工程学院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