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2015届毕业生签署劳动合同及撰写实践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3 11:00

 

  按照学校要求,自即日起,各实习生需要进行劳动合同(或者网签)的签署以及实践报告的撰写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实习学生必须完成劳动合同(或者网签)的签署以及实践报告的撰写两项工作,经学院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毕业资格,两项工作缺一不可。

  一、实践报告的撰写要求。

  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劳动合同(或者网签)的签署要求。

  1、网签:所有具备统招资格的毕业生,可凭自己的账号和密码,登录 >

  2、劳动合同:(1)建筑类相关企业,专业对口或相关相近;(2)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项目部章等无效);(3)为保障自身权益,请在合同中注明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具备统招资格的毕业生,既可以网签,也可以签署劳动合同;不具备统招资格的毕业生,只能签署劳动合同。

  三、上交时间:4月中旬,学校将组织毕业生返校办理毕业相关事宜,届时将劳动合同及实践报告一并上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各班辅导员:

  王泽清(18954199321):管理1班、监理1班,造价2班;

  黄德峰(18954137960):技术1-2班;

  鲍积瑜(18954193938):造价1、3班。

  附件1. 2015届毕业生实习报告撰写要求

  建筑工程学院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