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成果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9 11:28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教育科学事业,支持优秀教育科学成果出版,加快教育成果转化,推动我省教育科学出精品、出人才,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成果出版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2015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成果出版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公开征集,自愿申报。凡符合要求的我省专家学者拟出版著作均可申报。

  2.专家评审,择优资助。将按照质量第一、优中选优的要求,统一组织省内外专家学者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确保入选成果的水平和质量。

  3.统一出版,高质量出版。对于入选的拟出版著作,将按照“统一标识、统一版式、统一封面设计”的总体要求,协调由社会科学出版社、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等出版。

  4.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获得资助尚未出版的,不得再次申请新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受委托的申报者须持有著作权所有者的委托书或法律证据,著作权属多人时,由主要撰写人或主编提出申报,并须有全体人员的签名。著作权必须

  不存在任何争议。

  2、申报者已完成全部书稿(字数不少于15万字),且尚未正式出版。

  3、申报者在申报时,必须有推荐单位的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必须客观、公正,有具体评价。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者填写的纸质《山东省教育科学成果资助项目申报表》一式1份、《著作内容提要活页》一式3份,(申报表、活页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上、下装订)以及完整的匿名纸

  质书稿1部,包括前言、目录(至少到节)、正文、主要参考文献。

  2、推荐单位的《2015年山东省教育科学成果出版资助申报汇总表》纸质稿1份,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kexuejie@126.com。

  上述申报材料请登陆“山东省教育科研网”(www.sdgov.org.cn)下载填写。

  四、注意事项

  1、书稿等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申报者在评审结果公布前,切勿自行出版所申报的书稿,否则将视作放弃申报。

  3、申报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1月20日止。

  4、申报受理: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0637号455办公室 邮编:250001

  联系电话:0531-82076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