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济组通字﹝2016﹞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
本次排查工作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2007年以来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重点是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离职教职工党员;事业单位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主要报表:
1.《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1)一式三份,本人留存一份,党支部留存一份,基层党委(总支、支部)留存一份。
2.《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2)和《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3),由基层党支部填报后报基层党委(总支)审核。
3.《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3)、《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由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审核汇总后,于3月底前报市教育局组织处。
本次排查数据与2015年党内统计不关联,按本单位实际情况填报,排查过程中要做好排查记录(格式附后),并做好记录保管工作。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排查工作,组织基层党支部认真学习济组通字[2016]3号文件,用心用力抓好落实。
附件:1.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关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济组通字﹝2016﹞3号》
2.附件1-附件5电子表格
3.关于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有关问题解答
4.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案例
中共济南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