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改革,全面提升专职教师业务水平的工作意见》中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4 14:27

  各学院、各专职教师:

  根据学校2015年10月14日下发《关于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改革,全面提升专职教师业务水平的工作意见》(圣翰校发[2015]15号)红头文件要求,教务处将对各学院、各专职教师对于文件中规定的撰写学术论文、开展课题研究与申报工作、专业知识再学习、集体备课部分、企业调研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学院教学管理及教师绩效考核。现将相关检查事项说明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6年10月18-21日

  二、检查方式:教务处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学院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及要求:

  1.撰写学术论文

  要求各专职教师在校级及以上刊物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论文应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单位为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发表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2016年10月15日之间。检查时要求提供现刊,用稿通知视为未发表。本项检查满分为10分,计入10月份教师绩效考核。2016年3月1日以后入职的教师不在检查范围内。

  2.开展课题研究与申报工作

  要求各专职教师至少申报成功一项,并按照要求顺利结题。课题内容应与课程体系改革紧密结合,在专业领域内或所授课程范围内提出具体的课程体系改革意见或方案。考虑到课题申报与结题的难度,本项检查为无课题立项的不加分,有教科研课题立项的,学院级别加2分,学校级别加5分,省级加15分。检查时要求提供立项申报书(电子版亦可)。课题立项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2016年10月15日之间。本项检查赋分计入2016年10月份教师绩效考核。

  3.专业知识的再学习

  要求各专职教师认真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做好学习笔记,笔记以我校所发备课本为标准,不少于一本,内容为与所学专业或所教专业内容相关。学习笔记要求注明撰写时间,撰写时间范围为2016年3月1日—10月15日。本项检查满分为10分,计入2016年10月份教师绩效考核,数量不足、内容不符的,不得分。试用期教师不在检查范围内。

  4.集体备课工作

  要求各专职教师以学院或教研室为单位组织集体备课,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内容为每周集体备课的相关文字记录,检查标准为有具体的备课时间、地点、组织人、备课主要框架(5分),参与人签字(5分)。因学期初检查教研室工作时已经对上学期集体备课情况进行了检查,故本次检查仅针对新学期前6周工作进行检查,扣除国庆假期一周,共5周。本项检查满分为10分,每少一次扣2分,得分计入2016年10月学院教学管理成绩。

  5.企业调研工作

  要求各专职教师至少到企业参加调研一次,并提交校企合作课程调研报告。调研与调研报告时间应在2015年10月15日—2016年10月15日之间。本项满分为10分,计入2016年10月份教师绩效考核。公共基础课教师不在检查范围内。

  6.参加学院学术研究活动、“每人一课”公开课活动将与教师日常考核一并检查,不再单独进行检查。

  7.第1、3、5检查项视检查总体情况,以每项5分标准计入2016年10月学院教学管理成绩,共计15分。每出现一例专职教师扣分情况,从15分中扣1分。

  各学院检查时间不提前通知,请学院教学管理科提前做好材料准备工作。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造假行为,除通报外,实行双倍扣分,并依照实际情况计入学院教学管理成绩和教师绩效考核成绩。

 

  教务处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