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全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9 09:04

转自山东省教育厅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三全育人”体系,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探索“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推进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提高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的师德践行能力、专业教学能力、数字素养水平、综合育人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赛执委函〔2023〕18号)要求,决定举办2023年全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大赛由省教育厅主办,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承办,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协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大赛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比赛要求

重点考察教学团队(3—4人)针对某门课程中部分教学内容,完成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达成教学目标、进行反思改进的能力。

(一)教学内容。根据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和相关文件要求,对接职业标准(规范)、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契合层次定位,优化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公共基础课程内容体现思想性、科学性、基础性、职业性、时代性,体现学科知识与行业(或职业)应用场景的融合。专业课程内容对接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体现专业升级和数字化转型、绿色化改造,鼓励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模块化课程。结合教学实际融入科学精神、工程思维、创新意识和数字素养,注重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培育。

(二)教学设计。依据国家教学标准、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针对参赛教学内容,进行学情分析,确定教学目标,制定教学策略,优化教学过程。针对不同生源分类施教、因材施教。合理运用平台、技术、方法和资源等组织课堂教学。提高课程思政内涵融入课堂教学的水平,杜绝各种形式主义。公共基础课根据学科特点选用恰当的教法学法;专业课程鼓励实施项目式、任务式、案例式、情境化教学,强化工学结合、理实一体、手脑并用。

(三)教学实施。落实育人为本,重视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综合素养的培育;体现以学生为中心教学,开展师生、生生有效互动;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合理运用教学资源、教学方法,推动深度学习,提高学生基于任务(项目)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收集教学过程真实数据,并根据反映出的问题适时调整教学策略。专业课程倡导引入典型生产案例;实习实训应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岗位实习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等,教师规范操作、有效示教。按照《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要求规范选用教材,鼓励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和数字教材。中等职业学校执行手机“禁止带入课堂”的要求。

(四)教学评价。聚焦教学目标达成,关注学生全面成长,重点考核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学习行为的精准分析,个性化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学习成效。

(五)教学反思。深度思考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总结在更新教育理念、落实课程思政、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模式、转变教师角色、改进教学评价、运用信息技术、培育数字素养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做到设计理念、教学实施、育人成效的有机统一,成为传道授业解惑赋能的“大先生”。

三、比赛分组及参赛限额

(一)比赛分组。

大赛设置中等职业教育组(简称中职组)和高等职业教育组(含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简称高职组),各组分设3个报名组别。参赛的模块、单元、专题、项目或任务等应为有关课程中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1.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的教学内容应不少于12学时(不含中、高职思想政治类课程)。

2.专业课程一组。参赛的教学内容应不少于16学时,参赛课程应为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拓展(选修)课。

3.专业课程二组。参赛的教学内容应不少于16学时,其中体现教师实操演示与指导的内容不少于8学时。参赛课程为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拓展(选修)课,或专周实习实训、岗位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

五年制高职前三年课程参加中职组的比赛,五年制高职后二年课程参加高职组的比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课程参加高职组的比赛。

(二)参赛限额。

在组织市(校)级选拔赛基础上,各市按照参赛名额(见附件2)择优推荐中职组教学团队,各高职院校按照参赛名额(见附件3)择优推荐高职组教学团队。在202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获一、二等奖的学校可增加参赛名额,每个一、二等奖分别增加参赛团队2个、1个。

公共基础课程组的参赛内容不得出现学科(课程)的重复;专业课程一组和二组,中职专业技能课程参赛团队每组每个专业类不超过3个,高职专业课程参赛团队每组每个专业类不超过2个。

四、参赛材料

参赛材料包括教案、教学实施报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教材选用说明等文档资料,以及课堂教学视频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

五、比赛办法

大赛分为市(校)赛和省赛两个阶段进行。市(校)赛由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职院校自行组织。凡未举办市(校)赛的,不得报名参加省赛。省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

(一)资格审核。各市教育(教体)局、高职院校对所推荐的教学团队提交的专业备案、课程设置、班级学生、教学任务安排、团队成员身份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对教学团队成员进行政治审核,并进行参赛资格的统一公示(模板见附件5)。对参赛资格方面提出的质疑,由所在市教育(教体)局、高职院校负责核查、反馈;参赛资格方面存在问题的,取消参赛资格。

(二)内容审核。各市教育(教体)局、高职院校对参赛团队提交资料的内容进行思想性和科学性把关。参赛内容方面出现思想性问题和明显的科学性问题的,取消参赛资格。

(三)比赛方式。按照参赛要求,大赛组委会组织对推荐团队参赛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团队进入省赛环节。省赛采取先网络初评、后组织决赛的方式进行。网络初评时,评审参赛材料,确定入围决赛的教学团队。决赛环节现场介绍教学实施报告并答辩。参赛有关要求详见附件4。

六、奖励办法

大赛设单项奖和团体奖。单项奖按评审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分别占本组参赛团队总数的10%、20%、30%。一、二等奖根据网络初评(30%)和现场决赛(70%)成绩综合评定,三等奖根据网络初评得分排序确定。团体奖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单项奖颁发证书,团体奖颁发奖牌。

获奖名单在我厅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根据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有关要求和参赛限额,择优推荐团队参加全国比赛。

七、报名方式与要求

(一)高职组以学校、中职组以市为单位组成参赛队,按照限额报名参赛。

(二)参赛对象应为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每个教学团队由近3年内实际承担参赛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组成;教学团队结构合理,35岁以下(1987年6月26日以后出生)的教师不少于1人,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教师不少于1人;专业课程组的教学团队中“双师型”教师占比在50%以上。学校正式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可按要求参加专业课程组的比赛,企业兼职教师不超过1人。

(三)各代表队可在我省区域范围内(中职组青岛队在青岛市区域内)跨校联合组建教学团队参赛,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不得混合组队参赛。

(四)近2年已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的教师不能参赛,学校不能以参赛过的公共基础课、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课程参加本年度比赛。近2年获省赛奖励的作品,未作重大修改不得参赛。

(五)鼓励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主持人以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教师报名参赛。

(六)教学团队成员所在学校近3年内实际开设了参赛的专业和课程,并有在校生。参赛教师须兼顾备赛与日常教学工作,不能脱岗备赛。以虚假内容(身份)参赛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赛资格以及所在代表队团体奖评奖资格。

(七)参赛材料应为原创,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或其他法律纠纷的,取消参赛资格,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涉及软件使用的,应保证为正版软件,鼓励使用国产软件。除教学团队事前特别声明外,大赛组委会拥有对参赛材料公益性共享、展示的权利。

(八)除《参赛报名表》《参赛汇总表》之外,参赛材料(含文件名及其属性)、决赛现场的展示答辩,不得泄露市、县(市、区)、学校和团队成员的任何信息。故意透露相关信息的,取消参赛资格。

八、材料报送与要求

大赛所有材料均在网上提交,可通过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官网(http://sdskills.sdei.edu.cn/)登陆大赛报名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另行通知)。

(一)大赛组委会不接受教学团队单独报名和材料上传。各参赛学校应认真做好参赛材料审核工作,认真检查参赛作品材料是否泄露信息。

(二)市教育(教体)局负责审核本市推荐的中职组作品材料,高职院校负责审核本校推荐的高职组作品材料,并将加盖公章的《参赛汇总表》(系统生成)扫描上传系统。

(三)材料上传与审核时间安排表

 

 

组别

 

截止时间

工作内容

上传参赛材料

审核、上传

报名汇总表

决赛

中职组

7月25日24:00前

7月26日18:00前

8月下旬

高职组

7月23日24:00前

7月24日18:00前

8月下旬

(四)各学校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均须查杀病毒,以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531—55638132、55630293、55630292;网站技术咨询联系人:穆庆伟、管理,联系电话:0531—89701233、89701715。

九、其他

(一)各市、各高职院校要科学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参赛准备,并为参赛人员提供必要保障;要高度重视大赛工作,我厅将把比赛成绩列入重点项目遴选立项、办学质量考核指标。

(二)教学团队可利用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https://vocational.smartedu.cn)及接入该平台的其他平台开展实际教学;也可免费使用“先电专用网络教学平台”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课堂教学,登陆www.xdjxpt.com申请使用账号。

(三)大赛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官方网站公布。

(四)各市、各高职院校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市(校)赛通知、成绩通报等相关证明材料,连同比赛情况统计表(可在大赛官网下载)一并发送至sdjky_zjs@126.com。

(五)请各市、各高职院校负责大赛工作的人员加入大赛工作QQ群(群号570145788)。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