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山东省教育厅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精神,进一步完善面向人人的常态化艺术展演机制,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山东省大学生校园艺术节合唱戏剧专项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艺术节活动主题:青春谱写颂歌,礼赞伟大祖国。 艺术节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大学生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和坚定不移朝着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美好明天笃行的信心决心。通过歌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激发全省大学生的爱国之情、强国之志、报国之行,让青春在强国复兴新征程上绽放光彩。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临沂大学。
三、参加人员范围 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
四、组别设置 分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同一个作品的参加人员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别组队。鼓励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
五、活动安排 本次合唱戏剧专项展示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4月):各高校开展活动阶段。 各高校按照通知要求,发动学生广泛参与,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合唱、戏剧展示活动,从中推选出2个合唱作品和2个戏剧作品,并录制视频。 (二)第二阶段(5月至6月):省级活动阶段。 我厅将于5月下旬组织专家对提交视频进行初评,遴选出的优秀作品参加省级集中展示。展示形式、地点具体事宜另文通知。
六、活动要求 (一)作品内容。 合唱戏剧作品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兼具思想性和艺术性。鼓励创作和演唱原创作品,力争创作出一批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精品佳作,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 (二)活动形式。 1.合唱。 展示活动采用合唱、小合唱形式。如需伴奏,使用钢琴伴奏,视歌曲演绎需要,可适当使用少量特色乐器。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2首作品(其中至少1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供合唱曲目歌词和规范曲谱。 小合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表演唱(以唱为主、辅以必要动作)、阿卡贝拉(无伴奏合唱)等形式均可。需提供合唱曲目歌词和规范曲谱。 2.戏剧。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三)视频录制。 各高校需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视频格式要求:格式为MP4(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 (四)报送要求。每所学校参加队伍共计不超过4支,采用合唱形式的队伍至少1支,非艺术类专业学生组队至少1支(专业艺术院校除外),每名学生每个专项仅能参加1个作品的展示。每校设领队1人,负责活动的组织、联络以及平台填报工作,请于4月20日前将领队人员信息回执(见附件)发送至邮箱liyueting@lyu.edu.cn。本次活动以学校为单位报名,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
请各高校于5月6日—17日登录2024年山东省大学生校园艺 术 节 合 唱 戏 剧 专项 展 示 活 动 平 台(http://211.64.247.18:8321/srplatform-wkps/),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及视频。
七、奖项设置 (一)优秀组织奖。 所有报送高校均可参与,由活动组委会审定,比例不超过20%。 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活动指导思想明确,实施方案周密,宣传发动广泛,有专项经费保障,活动成绩突出等。 (二)优秀表演奖。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分组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优秀指挥奖和优秀伴奏奖。 优秀指挥和优秀伴奏(钢琴伴奏)将从一等奖合唱团中产生。 (四)指导教师奖。 获一、二等奖的合唱团指导教师将获指导教师奖(每支合唱团的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名)。 (五)优秀原创作品奖。 在获得一、二等奖的原创作品中评选产生。
八、经费 各高校活动组织经费及现场集中展示阶段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各高校自行承担。
九、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动高校美育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大学生校园艺术节展示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制定活动方案,提供经费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活动实效。 (二)扩大宣传力度。各高校要加强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落实安全责任。现场展示阶段,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参展期间师生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异常情况的报告和协调处置等工作。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制定安全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务必为每一名参展学生办理人身安全保险,报到时一并提交学生保险单复印件。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山东省教育厅:李晓雅,0531—51793850。 临沂大学:李月婷,0539—7258530、15806911360。 附件:领队人员信息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