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关于毕业环节的规定
发布日期:2008-01-13 11:25

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是专业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所学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实践环节,集中体现学院的教学水平。为切实做好毕业环节的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一、关于毕业实习:

1、任课教师在实习课之前要制定实习计划,联系实习地点,确定实习路线,报学院同意后执行。

2、实习内容要以本专业为主,可以兼顾艺术设计大的专业范畴,以开阔学生视野,拓宽知识面。

3、实习期间要严格执行《艺术设计学院关于实习课程的规定》,教师学生各负其责,完成实习任务。

4、实习后学生要写出实习报告,教师依其实习的表现和实习报告的水平,评定成绩。

二、关于毕业设计:

1、毕业设计前指导教师要针对教学计划要求,结合现时的专业趋势,制定详细的毕业设计计划。毕业设计计划包括时间进度要求、内容要求、数量要求、制度要求以及质量要求等。

2、毕业设计中,教师要及时到位,同时要尽可能宽范地传授相关知识,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3、毕业设计时如出现教师与学生学术观点不同,可以广泛讨论,或由学生提出书面要求,单独选择教师辅导(须经学院讨论研究决定)。

4、毕业设计提倡真实课题,如遇项目较大,可以组成小组由多人共同完成。

三、关于毕业论文:
1、毕业论文的选题可以结合毕业设计,也可以单独选题或由指导教师专门规定选题方向。

2、毕业论文不能抄袭他人作品,学生要独立思考、论述。

3、要有字数要求,有引文的出处,内容提要等。

四、关于毕业答辩:

1、由院长、教研室成员、指导教师组成答辩小组,对毕业生进行答辩。

2、规定每位学生宣读论文和答辩的时间,使同一年级同一专业保持一致。

3、答辩小组成员要根据学生论文的内容、答辩思路及提问的难易程度,客观公正地评定成绩。

五、关于成绩评定:

1、  任课教师是毕业成绩评定的主要责任人。

2、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应在听取答辩小组的意见后,将其设计、论文的成绩做出综合评价。

3、严格控制毕业环节水平的要求,保证毕业生的专业水平。

4、积极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参加上级评选,积极推荐、联系使用单位,争取广泛利用。

 

艺术设计学院

200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