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民办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06 10:46

山圣财院科字〔2011〕14号
 
各学院、处室:
根据山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民办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鲁民教协函〔2011〕1号),现就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数量
我校在编教职工均可申报,每人申报数量不限。
二、参评成果标准
1.参评成果应是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研究报告或被市地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部门、行业协会决策采用的成果。
2.各类参评成果的审评标准侧重科研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鼓励创新性研究,强调成果对民办教育发展的理论贡献及社会效益。各类成果的具体要求是:
专著:体系严整,阐述民办教育领域的现实问题,在理论探索、政策研究、体制机制、管理及内涵建设研究等方面有相当的学术价值,对民办教育的创新与发展有切实的影响。
论文:能针对某个方面的重要理论问题或实际问题,提出新认识、新观点、新方法,在思想启迪或对策应用等方面有创新、突破。
调研报告:能紧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抓住民办教育领域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和领导、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专门的调查研究,提出综合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和措施,在具体解决实际问题或指导决策等方面有应用的价值,并被省厅(市)级领导及其级别行业协会采纳或得到肯定性批示。
三、评选表彰
本次评选设置一等奖(奖金600元+获奖证书)、二等奖(奖金300元+获奖证书)、优秀奖(获奖证书)。山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将于2011年10月组织评选,并公布获奖名单。
四、报送材料
请申报者如实填写《山东省民办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一式两份,连同参评成果相关材料原件(论文发表当期刊物、专著样本、调研报告全文)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于2011年9月1日下午17:00之前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hkyc2010@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评选活动无需缴纳评审费用,请各部门动员广大教师积极申报,充分展现我校科研成果和风采。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科研处咨询。联系人:孙秀妮;电话:18954190716 0531-87596618。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科 研 处
2011年7月7日
 

附件:山东省民办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