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实验室管理规则
发布日期:2008-01-13 11:21

公共实验室实验室由我院实验教学中心统一管理,是我院本科生创新研究的主要场所,同时该实验室的部分贵重仪器也对研究所服务。

1.本实验室对全院本科生的设计实验采用开放管理的制度,建立以优秀学生模型创新小组。推荐一个组长,由组长把小组人员名单及课题交到本实验室。进入本实验室后,由组长对其他成员进行管理,同时承担与管理老师的日常联系工作。

2.实验室对实验的老师学生采用设备仪器使用预约制度,以便于统筹安排。

3.本实验室的仪器不外借,且本实验室管理人员无权决定借出仪器,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借,必须经过院领导或实验教学中心领导同意,并填写《实验中心仪器借用领导审批单》。

4.进入公共实验室的同学必需在登记表上登记。登记的项目:日期、姓名、进入和离开时间、实验项目名称等。

5.实验室由创新小组的组长管理实验室的钥匙,该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许私自配制。如果钥匙有丢失,应马上报告管理的老师。

6.进入公共实验室的同学,除了按预定的实验内容使用规定的仪器外,未经管理老师同意,不得私自使用其他仪器。在仪器使用过程中造成仪器损坏的,将根据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管理钥匙的组长,应该等其他同学离开后,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才能离开。如确有特殊情况要提前离开,应做妥善处理,方可离开,并在登记表上备注。

8.严禁在实验室做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任何事情。

此规则自颁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艺术设计学院 

200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