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本实训室学习创作者必须爱护各种器材、设备,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及指导。
2、使用设备须经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使用,同时要接受管理员的指导,否则造成设备损坏要负赔偿责任。
3、实训人员要注意用电安全,并做到节约用水、用电,实训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
4、实训室内严禁吸烟,讲究卫生,不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整洁。
5、实训室内的一切器材,管理员应随时做好维修及保养工作,并及时登记造册。
6、实训室开放期间,管理员不得擅离职守,谢绝会客,闲人莫入。
7、实训室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及与本实训室无关的物品。
8、实训室设备不经许可不得外借或带出实训室。
9、实训完毕,应将设备归到原位,并清洁实训室。
10、离开实训室时,须切断总电源,关闭电灯、水龙头,注意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问题。
11、实训室工作时间按学校作息时间,晚间停止开放,禁止私配钥匙。
12、严禁无使用权限人员进入实训室。
艺术学院摄影实训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