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级专科学生办理提前离校实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10 08:25

 

 

2008级的各位同学:

为有效保障我院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我院的教学大纲安排,针对2008级学生办理提前离校手续具体特规定如下:

1、2008级本科班的全体同学,因专业必修课程未结束,一律不予以办理提前离校;

2、2008级专科班的同学,经学校、学院统一办理校外集体实训的同学必须在2010年9月18日之前返校,补办提前离校实训手续,其他同学必须在2010年11月中旬完成专业必修课后方可持相关材料到学院办公室办理;

备注:办理提前离校手续所需材料:(1)本人提交提前离校申请书一份;(2)本人校外安全保证书(主要包含内容:在离校期间不违反国家法律、不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和制度、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定、保证自身安全等)一份;(3)学生家长出示一份“家长同意书”,要有家长的亲笔签名,并亲自来校办理。如家离学校远的必须家长本人给辅导员打电话说明情况,不管是家长亲自来办理还是电话证明必须有家长同意书并签字;(4)本人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如无法签订正式合同的可提供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合同上必须写明试用期时间及何年何月何日签订正式合同;(5)以上材料必须准备齐全并交予辅导员换取提前离校登记表,每周五来艺术学院办公室办理。

(自主创业者在提供以上一、二、三条的资料外,还要提供创业项目相关资料及图片、工商、税务证复印件)

 

艺术设计学院

201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