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相关规定,经学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就2011届毕业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的组织实施、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
1、答辩的组织实施:
(1)毕业论文指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小组内的毕业论文答辩,并负责答辩记录(小组答辩)表的填写。本小组内全体指导教师参与答辩及成绩的初步评定。指导小组向学院推荐拟评为优秀的论文和毕业设计,推荐数量严格控制在学生人数的15%以内。
(2)各专业答辩指导小组负责本专业所有毕业设计及论文成绩的最终评定。并负责答辩记录表的填写。
2、答辩时间安排:
(1)各指导小组答辩时间为本学期第十二周周六(5月14日)。
3、相关要求:
(1)答辩者在答辩前需提供三份纸质毕业论文正文,交指导教师评阅。
(2)每位答辩者在答辩过程中的陈述时间为10-15分钟(不得超过15分钟),答辩时的提问及回答提问时间为5分钟。
(3)所有指导教师必需参加本小组的答辩,不得缺席。
二、毕业论文答辩及最终成绩评定:
1、各指导小组在本小组所有学生答辩结束后,由指导小组组长组织本组指导教师就答辩情况进行认真讨论,听取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学生的情况介绍及评阅教师意见,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无记名评出成绩。
2、指导小组组长本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本小组的毕业论文成绩统计,并填写统计表,根据统计出的结果结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定成绩折合学生初评成绩及拟定等级。
3、专业答辩委员会对指导小组综合评定后的论文成绩和等级进行审核,并对良好以下(含良好)的论文等级进行认定。对指导小组的论文综合评定等级良好以下(含良好)有异议者,或重新答辩或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认定论文最终评定等级。
4、每位学生论文及毕业设计最终成绩评定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定成绩、答辩成绩各按30%、30%、40%构成,并根据分数确定最终成绩。
三、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1、毕业论文正文字数3000字以上。
2、毕业论文正文严格按教务处规定的模版及《关于毕业论文撰写格式的规定和说明》统一要求的格式进行撰写。
3、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打印版及毕业生综合实践报告必须在2011年5月12日交至相应的指导教师处。逾期不交者将不能参加毕业答辩,扣发毕业证。
四、关于毕业论文的评阅:
请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在评阅论文签署评语时不要写套话、空话一类的评语,而应对论文的方法、过程、结果、存在问题、建议等作出实质性的、有针对性的评价。由指导教师评阅各自指导的学生撰写的综述,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给予评定成绩。对于综述成绩评定不及格的要限期整改进行第二次答辩,否则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不予记载。
说明:
1、请各位指导教师将本通知精神传达给所指导的每位学生。
2、有关未尽事宜由系毕业论文领导组负责解释。
艺术学院
201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