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假期中我们艺术学院的辅导员们利用同学们业余时间在钉钉上面开会,给各位同学普及宪法知识让同学们能更好的了解在法律层面上的一些问题。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有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以及普及的内容中有以下,共同纲領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且通过了起临时先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却为宪法的订立奠定了基础。还有宪法从第一部开始到现在宪法修订的内容中间经历的一切。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因此我要在工作中遵纪守法,认真按照《宪法》的要求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做一名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优秀教师!
在本次开会中辅导员⿎励同学们要从⾝边做起,从⽇常⽣活做起,认真学习、宣传宪法和与宪法相关的'法律知识,知法懂法,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规范⾃⾝⾏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