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文明校园建设整体水平,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校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开展学生的评先评优工作,具体事项规定如下:
一、评选项目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招高职学生和班集体。
三、评选条件及比例
1、先进班集体
(1) 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的班委;
(2) 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勤学尊师、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 学风良好,互帮互促,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较高;
(4) 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课外活动,具有良好的文化氛围;
(5)班级成员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
(6)班级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学生中无重大违法和违纪行为。
建议: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活动等之类的,以学院的集体为重,
先进班集体的推荐名额:按每6个班级推荐1个先进班集体,凡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在评优中可增加 1名个人评优名额。
2、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方面: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文明校园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学习方面: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所学课程成绩优秀,有钻研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
体育锻炼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通过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且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2)三好学生学年平均成绩应在80分以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名,推荐名额一般控制在本班级学生数的4%。
3、优秀学生干部
(1)组织纪律强,模范执行学生规范,能以身作则影响和带动其他同学。
(2)积极参加学校公益工作,工作热情高,为广大同学服务。
(3)能坚持原则,维护集体利益,大胆管理,敢于同各种不良思想和违纪行为做斗争。
(4)工作积极,成绩突出,得到老师、同学的普遍认可。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
(5)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1/5以内。
(6)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且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4、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爱国热情和报国愿望;模范遵守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遵守国家就业政策,服从国家建设的需求。
(2)在校期间,至少两次获得“刘吉纯奖学金”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或两次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良好以上。
(4)在各项学习活动、文体竞赛以及科技活动中获得省、市级以上表彰者,给予优先考虑。
(5)评选比例:按毕业生人数的5%评选。
(6)在校期间,无受过纪律处分。
(7)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且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四、评选办法及表彰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定,由院两委、班委、辅导员推荐,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院党总支研究确定.
2、先进班集体由各级辅导员推荐、评议,经院党总支研究决定。,
3、各院的评选于下一学年的第四周前完成,毕业班学生的评优工作在实习返校后至毕业前完成。
4、评先评优初评名单应在学院公示七天,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5、各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送交学生管理处审核,逾期以自动弃权处理。经审核后的材料归入学生档案。
6、学院根据情况召开表彰会。
五、注意事项
1、评先评优工作要在院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按照标准、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宁缺勿滥。要注意倾听同学、教师的反映,置评先评优于群众监督之下。
2、对于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且能影响和带动其他同学一起进步,但个别方面稍差的,经各院研究同意后报校学生管理处审核。
3、要加强对各类先进对象的跟踪调查,及时了解反馈情况,切实保证评优的激励作用和先进的模范带头作用。
4、在完成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按时做好评选工作,申报的学生须填写《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经核批盖章后及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艺术学院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