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19年第二次单招章程
发布日期:2019-08-20 14:21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障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19年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
二、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一、 学院全称: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二、学院代码:12945
三、学院办学体制及类型:民办高职(专科)院校
四、学院基本情况
1999年由山东长城实业集团总公司投资建设山东联合大学,开始学历文凭招生;2000年与山东师范大学合作办学,招收专科学生;2001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山东联合大学基础上成立了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使学校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坐落于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区,高职在校生一万余人。学校占地面积6634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0790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3250.14万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489.6282万元;馆藏纸质图书83.8万册,电子图书515册,教学用计算机2872台。
学校下设财贸、工商管理、信息工程、智能制造、建筑工程、艺术、五年制高职七个二级学院。目前,我校统招高职专业56个,涵盖财经、商贸、电工电子、信息技术、土建、汽车、机电一体化、旅游服务等14 个专业大类。有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教学团队2支,省级品牌专业群1个。学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促进了教育教学改革,彰显了学校内涵建设成效,将极大地推动我校教学改革和建设的步伐。
第三章  组织机构
一、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二、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四、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范围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二)报考条件
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三)资格审核及报名
各设区的市组织各县(市、区)结合“一次办好”,提供“一站式”服务。由县级人民政府牵头,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工会等相关部门参加,于8月3日—6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7:00)在所在县(市、区)集中办公,集中开展学生资格审核、报名及高考报名费缴纳工作。
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报考,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在集中办公现场进行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农民、企事业单位职工(含下岗职工,下同)报考,应首先在集中办公现场,分别到本人户籍(或在鲁务工)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工会设立的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并开具《山东省高职院校扩招资格审核登记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审核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资格审核时,退役军人、在山东务工人员还需分别携带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总计划为1000人。
序号
专业
A
B
C
1
会计
10
50
10
2
金融管理
10
20
10
3
财务管理(新荣记公费班)
10
20
5
4
工商企业管理
10
50
10
5
市场营销
10
30
5
6
酒店管理(新荣记公费经理班)
10
20
5
7
计算机应用技术
10
50
10
8
电子商务
10
20
10
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0
50
15
10
新能源汽车技术
10
20
10
11
电梯工程技术
10
20
10
12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
40
15
13
数控技术
10
20
15
14
电气自动化技术
10
20
10
15
建筑工程技术
10
50
15
16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10
20
10
17
建设工程管理
10
20
10
18
环境艺术设计
5
20
5
19
表演艺术
5
20
 
20
表演艺术(学前教育方向)
10
20
10
21
公共卫生管理(护理方向)
10
20
10
合计
200
600
200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省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报名及考试实施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缴费
(一)资格审核及报名
8月3日—6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7:00)在所在县(市、区)集中办公点,集中开展学生资格审核、报名及高考报名费缴纳工作。
(二)志愿填报
考生需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填报志愿平台(网址:考生可填报两次志愿,第1次为首次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9日-11日(每天8:00—20:00);第2次为征集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12日(8:00—20:00)。
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学校+1个专业(类)”志愿;征集志愿同时填报院校、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
考生必须于8月26日9时-18时到我校进行信息确认。
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身份证原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后缴纳报名考试费并根据报名序号(届时,我校官网会公布,请提前登陆官网查询)领取准考证,查看考场。确认时提供的相应材料与考生本人不符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签订承诺书:“凡已被我校第二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我校一概不接受退档申请,本人已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录取后根据学校规定按时报到”。
地址: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老教学楼(长清大学科技园明发路1666号)
凡在现场信息确认截止时间前未到现场交验上述材料者,视为考生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考试内容为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其中文化素质320分,专业技能430分。文化素质以笔试形式组织,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综合卷;专业技能以面试形式组织,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退役军人和技术技能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需参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9年8月27日
文化素质:9:00-11:00
专业技能:9:00-12:00     14:00-17:00
考试地点: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综合楼(长清大学科技园明发路1666号)
具体地点以考试当天公布考场分布图为准。
三、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
1.命题基本要求:命题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试题应尽量体现由易到难,以中等难度试题为主的原则。为体现选拔性考试的特点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招生情况,试题内容要有一定的覆盖面,试题难度系数、试题长度和试题分量适当。
2.保密工作:学校教务处、安全保卫处组织人员于考试前一天到指定印刷地点交接密封好的试卷,试卷拿到后交至学校保密室封存,保密室钥匙由教务处、安全保卫处、学校办公室三方保管。
(二)考试
1.成立由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安全保卫处等部门组成的考务小组。
2.考务工作按国家级考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于出现的舞弊现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评卷
考试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评卷工作,评卷人员、复查人员、分数复核人员均应签字负责,以保证评卷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六章 录取
录取分两轮进行。
第1轮为首次志愿学校录取。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于9月7日前完成,并在招生院校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招生院校于9月1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时公布缺额计划。
第2轮为征集志愿学校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含院校、专业调剂志愿)填报完成后,9月14日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征集志愿考生信息(含首次志愿学校考试成绩)反馈考生志愿填报学校,由招生学校根据缺额计划和考生志愿,参考考生首次志愿学校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招生学校也可根据需要增加面试环节并依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环节所需费用由招生学校承担。征集志愿录取于9月19日前完成,并在招生院校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招生院校于9月22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计划数择优录取。视生源情况如遇某一类别计划不够,随时调整类别和专业计划,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确定预录名单:录取室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会批准。
(三)公示预录名单: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暂定为9月7日-9月9日三天,公示时间如有变化请以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审核通过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四)公示为预录取的考生,我校不予办理退档手续。
(五)首次录取结束后,根据计划缺额情况决定是否参加征集志愿录取。最终征集志愿计划情况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七章 通知书发放及报到
被我校第二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完录取手续后,我校予以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请被录取考生根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办理报到手续。
第八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一、报名考试费160元(按照鲁价费函〔2016〕95 号文件规定标准,报名费30元/生,考试费40元/科(语文、数学共计两科),技术技能测试费50元/生),于报名后现场确认环节现场缴纳。
退役军人和技术技能类考生只收取报名费和技术技能测试费两项共计80元。
二、学费和住宿费等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三、奖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退役军人按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规定执行,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每年补助10个月,寒暑假除外),补助期限为3年。
企业单位在职职工学费,可由企业在提取的职工教育费中支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精神,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鼓励企业支持员工带薪就读高职院校。
完善和落实资助政策,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标扩面、扩大政策覆盖范围的要求,增加国家奖学金名额,扩大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扩大国家助学金覆盖面并提高补助标准,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执行。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
第九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一、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我校相关学籍规定处理。
四、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章 附则
一、本章程自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章程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7996688   87806688
投诉监督电话:0531-87596666
传  真:0531—8799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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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明发路1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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