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之个人征信知识介绍
发布日期:2021-07-23 20:34

一、个人征信系统

       个人征信系统全称为“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该系统采集、整理、保存个人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用状况查询服务,为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二、《征信业管理条例》简介
       2013年3月15日,经过长达十年的酝酿,《征信业管理条例》由国务院正式颁布执行。这是我国出台的首部保护个人和企业征信信息的法律文件,对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三、不良信息报送
       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信息,主要包括:助学贷款借款人在履行助学贷款合同期间,不按照合同约定,拖欠我行贷款本息金额,不按时偿还本息或者未足额偿还本息的期限等。
       根据征信法规规定,银行报送客户不良信息前对客户有告知义务,银行通过邮件、系统通知消息、手机短信的任何一个渠道发送告知信息,该信息发送后即视为履行告知义务。因此贷款客户应该主动查看相关渠道信息,保持通信方式畅通,特别是给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
       因贷款人未及时查看信息,或预留通信方式变更未及时更新,导致未收到告知信息的,违约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不良信息保存与删除
       法规条款:“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不良信息记录,任何经办人员不得擅自删除或修改。
五、助学贷款违约行为将承担什么后果呢?
(一)失约惩戒:
       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二)失信惩戒:
       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为了您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一旦产生违约记录,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与县级资助中心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同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及县级资助中心有权在不通知您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六、如何查询并打印个人征信报告
       携带身份证到各地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中心指定网点进行现场查询,按照规定,个人每年查询个人征信报告前两次免费,查询第三次以上将收取服务费。
       登陆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  >  
内容来源:国家开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