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济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奖助学金评审上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09-2010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10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下发给各学院,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我校各项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及《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关于各项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规定的要求,尽快组织评审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按“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
二、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奖助学金标准和名额评审,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额度,不得增减资助名额。
三、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做好奖助学金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于10月16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把学生信息录入“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内容包括:《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电子版)、《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于10月16日前通过“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上报;国家助学金于10月16日将《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在系统“文档下载”下载,上报纸质版、电子版)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国家助学金学生评选时,请各学院务必保障一档助学金人数与三档助学金人数相同;国家助学金需上交评审材料如下:《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五、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准备电子版照片(照片分辨率设定在300dpi;像素尺寸126*160);入学时间统一填写某年9月1日;学生联系电话填写学生手机号码或者家庭联系电话;年级推荐意见及院系推荐意见实事求是填写。
六、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申请理由不得少于200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申请理由必须明确写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秀。
七、各学院于10月16日上报本学院公示名单一份(电子版、纸质版)。
八、各学院必须准备好所有获奖学生与受助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备注: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网址:>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一0年十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