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督促助学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16 11:40

  

各二级学院:
办理贷款的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是做好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对于进一步确认学生贷款有关信息,提高学生诚信意识,提醒学生按时还款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我校有586名学生面临还本付息,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还本付息工作的完成情况关系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持续、健康、良性发展,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毕业确认工作重要的意义,切实组织毕业生将此项工作扎扎实实开展好,落实好。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济南市教育局下发的通知【鲁教财函(2011)46号】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通过各种有效方式,通知没有通过贷款系统发起确认的毕业生于2011年9月23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网址:>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督促未按要求发起贷款毕业确认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发起确认,否则将影响毕业生个人及毕业学校的信誉以及上级部门对我校助学贷款额度的审批。
 
 
附件1、操作方法提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