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根据济财行[2007]30号、31号、32号、33号文件精神,我校于3月3日至6日对全部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资格复查。
在复查过程中,我们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在册的学生资格进行了复查,同时还按50%比例对随机抽取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了核实,根据核实情况我们对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和调整。
通过这次资格审查,使我们的资助工作更加客观公正,也给一些舞弊学生以警示,对今后开展工作也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