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查促改 不断提高我校学生资助自查工作圆满结束
发布日期:2009-03-31 21:36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教财字〔2008〕3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质量,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近期开展了对2007—2008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自查工作,经过一周的细致复查,3月30日,自查工作圆满结束。

这次自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情况、各项资助资金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审批及发放、落实情况、学校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等。通过自查,资助中心写出了详细的自查报告,总结了学生资助工作经验与成绩,同时也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改进措施,并对今后的工作重点做出了规划,尤其对今后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等做了筹划。

这次自查工作,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我校学生资助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必将为提升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