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我校09级学生于2009年10月加入了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截止2010年4月29日,经过师生三天的共同努力,我校09级学生的医保卡信息采集工作顺利结束。
针对学生患大病时有发生、突发伤害事故多、学生无收入来源、垫付能力弱等特点,我校09级学生参加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纳40元,政府补助60元,如此以来学生门诊大病和住院治疗有“大病统筹”的保障,同时医疗待遇水平和保障程度都得到明显的提高。截止2010年4月,我校患大病学生报销金额达10余万元,这极大地解决了学校、家庭的经济负担,为学生安心学习做好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