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促进学生学习进步和人格健全,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和《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精神,我校将进行2012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2010级、2011级全日制统招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评审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集体主义精神,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
(二)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不良记录;
(四)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与学习成绩列班级或专业前10%;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评审要求:
1、评审过程中,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决杜绝把关不严、违规操作等问题的出现。
2、本次评审材料报送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要求上报,杜绝评审把关不严、拖延报送评审材料及材料填报不符合要求的现象,严禁出现影响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进度的现象发生。
四、工作流程
1、组织申请。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名额和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学生上报的材料主要包括: 2010 版《(**-**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综合素质测评表、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学院在组织学生填报时应指导学生按照填表要求规范认真填写。
2、学院评审。学院在收齐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后,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等额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学生名单。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公示 5 个工作日。
3、材料规整。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推荐学生统一填入《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序号、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号必须准确无误,院系及专业必须用全称)。
4、材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学院于10月18日下午4: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需报送的纸质材料有:申请学生的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所有材料除签名外,均需打印。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zmw_zyt2008@163.com,电子版文件名为“2012年XX学院国家奖学金材料”,如“2012年工商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
5、学校评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6、报送济南市教育局。公示无异议后,呈报济南市教育局。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55616832。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