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教职工行为规范(讨论稿)
发布日期:2010-06-26 14:56

 

 为促进校园文明建设,规范教职工行为,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学习并遵守《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办事、依法从教,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关心学校,热爱学校,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名誉,树立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思想,树立主人翁意识,以实际行动支持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积极主动地从全局角度思考问题,及时反映实际工作中的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诚实守信,自觉考勤、自行打卡、不替别人打卡,打卡不插队,上班上课不迟到早退,不擅自脱离岗位,不旷工。排队上下班车,文明乘车,主动给老弱妇幼让座。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尽心尽责,热情服务。认真备课、上课,讲普通话,努力上好每一节课。杜绝讲课时接听电话或坐在课桌上等影响教师形象的行为,更不能借上课之机和工作之便向学生强行推销东西。
五、仪表端庄,穿着整洁,言谈文明,举止合体。男教职工要注重自身形象,不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办公室、教学区。女教职工打扮应符合教师身份,校园内不穿吊带衫、无袖衫、超短裙、鞋拖和佩戴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染发适度。
六、自觉践行“八荣八耻”,不参与赌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洁身自爱,自觉规避精神污染,努力弘扬正气,勇于抵制不正之风,不暗地传播不良思想。
七、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养成良好工作习惯,保持强烈进取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期间禁止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网聊、下棋、打牌等与本职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情。办公环境清洁,物品摆放整齐。不在教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以及学生集会场所骑摩托车、自行车、吸烟、酗酒、随地吐痰。
八、充分利用办公时间,办公时不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或者戴着耳机听音乐,对办公室公共事务视而不见。杜绝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打闹及聊私人问题等行为,给大家提供安静的办公环境,不在办公室吃东西。
九、认真钻研本职业务,提高工作能力。教师要严谨治学,不断进取。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钻研教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要与时俱进,坚持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更新知识结构,积极探索教学方法,主动总结教学规律,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其他工作人员也都要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不断提高工作和服务质量。
十、时时处处做学生的表率,言行一致,严于律己,言传身教,要用高尚的情操和健康的情趣潜移默化地感染学生。要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作风要民主正派,要和学生平等相处,对学生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地进行奖、助学金的评定以及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严禁师生恋等影响教师形象的行为。

十一、尊老敬贤、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加强协作、以礼待人、和谐相处、实事求是、闻过则喜、乐于助人,共同努力,建设文明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