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按照《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2011年全省高校“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鲁高工委[2011]18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1年5月10日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发展慈善事业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省高校工委“慈心一日捐”活动的统一部署,广泛发动、积极募捐,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积极开展“携手慈善、共创和谐”为主题的捐助活动。
二、捐助原则
面向全体教职员工:广泛动员,坚持自愿,及时接受,统一管理。
三、捐助标准
请各部门分工会积极组织捐款,原则上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经济收入。
四、捐助程序
2011年5月10日——5月12日:各分工会及时收集善款、认真登记。
2011年5月12日——5月13日:分工会将善款及登记报至校工会。
本次活动由校工会负责组织,财务处、纪检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所募集的款项将全部上交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所有高校“慈心一日捐”活动筹募的善款,将全部用于高校贫困学生和贫困教职工家庭的救助。
校工会
二0一0年五月八日
附慈善小贴士: 2010年12月2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每年5月18日为“山东慈善日”,集中开展慈善宣传和捐赠活动。5月18日意为“我要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