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工会向新婚职工及生育子女职工赠送礼品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3-09-17 09:25

 

为了充分体现学校对广大教职工的亲切关怀,实现福利待遇多样化,促进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的贯彻和落实,特制定本规定:
一、领取礼品条件
1、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年龄,已领取结婚证且在本校校龄一年以上(来校时间以人力资源部提供信息为准)的教职工。双方均为在校职工的,以女方为准,礼品不兼得。
2、女职工或双职工,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3周岁登记结婚,已办理出生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且校龄一年以上(来校时间以人力资源部提供信息为准)的教职工,以女方为准,礼品不兼得。
3、生育多胞胎的,按一份礼物发放。
二、领取礼品程序
1、新婚教职工本人首先向分工会提出申请,提供男女双方初婚有效证件(身份证、结婚证)。
2、新生子女礼品申请,提供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光荣证。
3、符合条件的,持有效证件复印件到校工会领取礼品。
本规定适用于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在职职工。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校工会    

20139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