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入馆须知
发布日期:2017-05-27 10:46

图书馆是全校师生学习的场所,为了给读者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的良好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则:
1 读者入馆前必须先学习本馆各项规章制度,并主动遵守。
2 读者入馆必须持本人借阅证并主动出示。
3 读者入馆要衣着整洁,举止文明礼貌,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入馆内。
4 允许带笔和笔记本入馆,自己的包、书籍、饮料等物品放在存放处,不可带入阅览区,贵重物品自己负责保存。
5 保持安静的阅览环境。馆内请勿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吹口哨及围堆闲谈。
6 自觉维护馆内卫生,馆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7 爱护馆内的一切财物,请勿随意搬动、乱刻乱画以及挪用馆内的各种设施,损坏者要予以赔偿并处罚款。
8 本馆图书书架一律实行开架方式供读者阅览,读者挑选书时请使用代书牌并要求整齐排放,严禁倚靠书架。
9 图书馆是防火重点单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馆,严禁吸烟。
10 读者必须爱护图书、报刊等读物,如有污损、毁坏,偷窃图书等情况按《关于损坏、丢失、偷窃书刊的处理办法》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者,图书馆将取消其入馆资格,并按照《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做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