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5-27 11:34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图书馆志愿服务人员规章制度条例
图书馆志愿服务人员为图书馆与读者间沟通的桥梁,为促进学院图书馆服务工作的发展,加强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的沟通,增强读者的用馆和爱馆意识,树立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借阅学习风气,图书馆特设立志愿服务岗,要求志愿服务人员有责任心、荣誉感,吃苦耐劳,工作认真细心,愿为学校图书馆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总 则
第一条 志愿者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申请加入图书馆志愿服务人员队伍。
第二条 志愿者由图书馆统一招募,申请者登陆图书馆网站下载申请表,填写信息后上交图书馆办公室,通过面试,择优录取。
第三条 服务宗旨 :通过图书馆志愿者活动,为读者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无私奉献精神,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图书馆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四条 服务口号: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
第五条 服务原则:尽己所能 不计报酬 帮助他人 服务读者 无私奉献
第一章 图书馆志愿者权利
第一条 图书馆为志愿者提供实践机会,增强管理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第二条 图书馆可为志愿者增加图书借阅量、延长借阅周期;
第三条 图书馆为志愿者提供免费WiFi;
第四条 工作表现良好者将授予“图书馆优秀志愿者”称号;
第五条 可为优秀志愿者提供业务培训和外出学习的机会;
第六条 图书馆服务人员以自愿为前提,服务人员有主动申请离岗的权利。
第二章 图书馆志愿者义务
第一条 熟悉图书馆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遵守图书馆管理老师指导与图书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准时上、下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态度谦和、耐心细致、廉洁自律;
第三条 巡视阅览室,指导学生按规定阅读刊物,解答借阅者疑问,规劝、纠正读者不文明行为,保持阅览室内的安静与整洁;
第四条 巡视图书馆,规劝、纠正读者不文明行为,保证图书馆卫生整洁、和谐文明的借阅环境;
第五条 听从图书馆老师的安排,协助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晚自习、阅读课等);
第六条 图书馆与阅览室的卫生清理及刊物、桌椅的规整工作;
第七条 新期刊、报纸的接收、信息录入、上架,旧期刊的下架,过期报纸与过刊的整理与装订;
第八条 积极参与新生入馆教育及图书馆举办的其他各类活动的服务准备工作。
第三章 经费
第一条 本志愿者服务队伍属于非营利性团体;
第二条 本志愿者服务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以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 志愿服务时间
要求志愿服务人员有固定的课余时间,具体服务时间由图书馆办公室统一安排。
图书馆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 8:20—20:20(阅览室) 8:20—17:00(图书馆)
周六 8:30—17:00
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档案,掌握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和志愿服务意向;
第二条 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图书馆志愿者开展的服务进行记录。
第六章 培训制度
第一条 图书馆定期组织图书馆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条 图书馆定期邀请部门领导、志愿者、服务对象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图书馆不定期组织部门员工和优秀志愿者到其他高校学习先进管理和服务经验,以便更好地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第七章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条 组织指导和协调图书馆志愿服务队伍完成统一部署的任务;
第二条 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志愿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第八章 附则
第一条 本条例自图书馆志愿服务队伍建立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二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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