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图书结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0 11:12

通知:请2015级毕业生将图书于2018年5月10日之前归还,逾期未还者,视为图书丢失。学生可以自行购买书籍并于5月10日前归还图书馆,否则将在毕业费用中扣除图书单价*2倍(元)罚款。 图书馆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