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1-14 19:52
寒假将至,图书馆现对借阅图书超期罚款及借书延期归还做相关说明如下:
1、图书超期人员名单已上传至学生工作群共享,请辅导员及时通知到学生,并提醒所有学生借书时记清何时归还图书,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87596670(图书馆借阅处);
2、如所借图书已经超期且未在2015年1月18日前归还,图书馆将在新学期开学后对借书人处以2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3、如寒假前在图书馆借阅图书且所借图书在2015年1月18日前未到期的,借期顺延,所借图书在返校后归还,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16:30;
4、因外出参加实习造成图书超期或在新学期开始后的规定截止时间前无法还书的同学,请在实习结束返校后一周内归还图书。还书时,请各实习班级班长带各学院开具的实习证明(以班级为单位,出具班级名单表,加盖学院公章),办理过期滞纳金的减免手续,否则一律按过期书处理。
(文:张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