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林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丰富内涵,其中所强调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四位一体”。这为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法治理论自信、法治体系自信和法治文化自信提供了引领、夯实了基础。
一、树立道路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道路决定命运,道路决定前途。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管总的。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很多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问题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明确的信号,指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向,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认识和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规定了性质、确定了道路、指明了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和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实践逻辑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依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我们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
我们树立和坚定法治道路自信,实质上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的内在要求。我们党领导人民开辟和拓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促进和保障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强国之路,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以人民为主体、尊重和保障人民权利的幸福之路,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全面依法治国之路,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圆梦之路。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毫不动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
二、树立理论自信,坚定不移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和引领,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我们要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我们树立和坚定法治理论自信,实质上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的必然结果。我们党领导人民创新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和基础,立足中国国情和法治建设实际,借鉴吸收古今中外法治文明有益成果,体现当代中国法治发展规律,是具有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法治理论体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须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自信。
三、树立制度自信,坚定不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党治国理政思想的重大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法治文明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
法治体系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总抓手和法治保障。实践证明,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巩固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保障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从党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来看,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以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更加高效权威的法治体系,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我们树立和坚定法治体系自信,实质上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必然延伸。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必须不断完善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这些子体系环环相扣、彼此联结、内在统一,共同构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纲举才能目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构建和制度设计,不仅在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方面具有重大创新价值和实践意义,而且在当代世界法治文明理论和法律制度建设中作出独树一帜的中国贡献,我们对此要充满信心、坚定自信。
四、树立文化自信,坚定不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体人民意志和党的主张相统一、社会主义伦理道德与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统一、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相统一、法治宣传教育与培养法治行为习惯相统一的集中体现。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由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法治信仰、法治知识、法治习惯、法律行为、法治文艺、法治宣传、法治(法学)教育、法治环境、法治氛围等构成,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成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家园和文化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了加强和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我们树立和坚定法治文化自信,实质上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重要体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自信,必须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影响。
总的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四位一体”,从属并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制度和文化在法学和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也是一个有机整体,它们相互作用、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向指引、理论支撑、制度保障和文化根基,深刻蕴含和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体系自信和文化自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奋力开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四位一体”,毫不动摇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法治理论自信、法治体系自信和法治文化自信。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