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第十一届全运会济南赛区交通组织工作,确保全运会期间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经报请迎全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同意,由交通秩序整治指挥部面向社会招聘交通协管员,协助从事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工作。 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2000名,其中男性1900名,女性100名。
二、聘用期限
2009年3月中旬至2009年底。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1969年3月1日至1989年3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济南市市区常住户口,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志愿协助从事道路交通秩序维护。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未受到过刑事和治安处罚。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5、大中专毕业生、下岗职工和解放军、武警的退役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报名和审查
(一)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本人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时间:2009年3月7日至9日,每天9:00至16:00。
地点:济南市人才市场二楼(经十路239号)
咨询电话:87081618、87081619、87081620
(二)审查
审查包括目测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情况证明、济南市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五、管理和待遇
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选。由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双方签定《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的交通协管员工作期间统一着装,在济南市区各交警大队民警的带领下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招聘人员待遇拟定为人均每月1500元(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交通费等费用),食宿自理。
迎全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交通秩序整治指挥部
二○○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