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全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交通秩序整治指挥部招聘第十一届全运会交通协管员简章
发布日期:2009-03-06 16:20

  为切实做好第十一届全运会济南赛区交通组织工作,确保全运会期间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经报请迎全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同意,由交通秩序整治指挥部面向社会招聘交通协管员,协助从事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工作。 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2000名,其中男性1900名,女性100名。

  二、聘用期限

  2009年3月中旬至2009年底。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1969年3月1日至1989年3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济南市市区常住户口,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志愿协助从事道路交通秩序维护。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未受到过刑事和治安处罚。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5、大中专毕业生、下岗职工和解放军、武警的退役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报名和审查

  (一)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本人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时间:2009年3月7日至9日,每天9:00至16:00。

  地点:济南市人才市场二楼(经十路239号)

  咨询电话:87081618、87081619、87081620

  (二)审查

  审查包括目测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情况证明、济南市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五、管理和待遇

  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选。由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双方签定《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的交通协管员工作期间统一着装,在济南市区各交警大队民警的带领下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招聘人员待遇拟定为人均每月1500元(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交通费等费用),食宿自理。

            迎全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交通秩序整治指挥部

                 二○○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