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12-06 15:20

 

一、起草情况。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18年5月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对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行了规划部署。今年1月29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3号),对我省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工作进行了系统、全面、详细的规划。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我局在认真研究省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梳理现行政策措施、借鉴其他地市先进经验和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代拟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实施意见》充分贯彻落实了国务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指导思想,并在省政府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做了细化和补充,共7个方面、23项政策措施。一是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具体包括积极推进技能储备培训、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统筹开展再就业培训和转岗培训、大力推进创业培训、加快培育技能创新人才等内容。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载体建设,具体包括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发挥职业院校培训优势、打造优质技能培训高地等内容。三是构建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具体包括建立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完善多元评价方式等内容。四是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具体包括实行城乡一体的补贴政策、完善企业岗位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和评价补贴政策、实行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等内容。五是建立健全培训激励机制,具体包括建立成果积累和转换制度、促进技术水平与收入待遇衔接等内容。六是全面提升基础服务能力,具体包括搭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服务平台、拓展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培训绩效评估监管等内容。七是加强组织保障,具体包括加强工作合力、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