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6市均可先落户后就业 确保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
发布日期:2020-05-13 15:13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要切实履行就业属地责任,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各高校要落实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做好就业服务,确保2020届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通知》提出以下五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拓宽就业渠道。国有企业今明两年努力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新增岗位招聘应届毕业生比例不低于50%。2020年3月11日至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每招用1人,给予最高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增加到不少于32000人。
    二、鼓励基层就业。今明两年进一步加大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2020年招募“西部计划”900人,“三支一扶”计划2000人。加大基层机关招录应届毕业生力度,县级以下机关定向招录1000名左右应届毕业生,鼓励引导毕业生向基层流动。大学生、高校毕业生新兵征集比例提至义务兵征集任务数的80%、25%。
    三、加大引才力度。全省全面放开对高校在校生、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全省16市均可先落户后就业。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降低高校毕业生生活成本的措施,吸引省外高校毕业生来鲁就业,促进省内高校毕业生留鲁发展。
    将“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放宽到28周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岗位特点和基层需求将学历要求放宽到专科,允许设有村委会的街道办事处参照乡镇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
    四、扩大见习规模。2020年组织不少于30000人参加就业见习,2020年12月31日前与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期未满,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五、加强就业指导。各高校要建立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站,由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工作站配备人社服务专员,帮助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
    《通知》还从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服务质效、规范就业市场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