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10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02 21:21

各学院:

为保证我校2009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决定于6月8日、10日分两次对各学院、进行就业协议、就业方案审核工作。请各学院就业科长按照规定时间到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核对。

毕业生在省内就业且已在网上签约的,其就业信息由网上自动生成,学院负责审核并存档协议书(院部就业信息网权限中“学校签约解约管理”----“协议书审核(系统生成)”);毕业生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到省外就业的,可由其本人录入就业信息,学院负责审核(主要审核协议是否符合派遣毕业生要求),审核无误后,存档通过(院部就业信息网权限中“学校签约解约管理”----“省外协议书审核”)。

各学院核对就业方案时,需持学生上交的全部协议书(含省内、省外协议书),并按学号排序,灵活就业证明、出国证明、劳动合同、自主创业证明等材料。

注意事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其就业协议书未经学院在网上审核存档,不能进入就业方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