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安全教育记录纳入学生档案
发布日期:2020-10-29 08:51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国家安全教育内容今后将纳入不同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根据指导纲要,小学阶段侧重考察参与国家安全教育相关活动情况;中学阶段相关学科要把国家安全教育有关内容纳入考核评价范围,兼顾活动参与情况的考察;大学阶段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课程考试,兼顾过程性考核。各阶段相关学校要客观记录学生参与国家安全专题教育、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的态度、行为表现和学习成果,确保记录真实可靠,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指导纲要明确,小学阶段要重点围绕建立国家概念,使学生初步了解国家安全基本常识,增强爱国主义情感。初中阶段要重点围绕认识个人与国家关系,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使学生初步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掌握国家安全基础知识,理解国家安全对个人成长的重要作用,初步树立国家利益至上的观念。高中阶段要重点围绕理解人民福祉与国家关系,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使学生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初步掌握国家安全各领域内涵及其关系,认识国家安全对国家发展的重要作用,树立忧患意识,增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感。大学阶段要重点围绕理解中华民族命运与国家关系,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使学生系统掌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涵和精神实质,理解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体系,树立国家安全底线思维,将国家安全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强化责任担当。(转自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