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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今年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
(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8万元;
(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
(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
一类、二类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学院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学生工作处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项目,切忌空泛抽象。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专项任务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请各二级学院思想政治联络员于2011年11月16日前,将《2011年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填写完整报至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各学院每类课题(共三类课题)限报一项。其中,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附件:1、《2011年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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