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3-09 09:38
安全是家庭幸福、学习快乐的保证,更是一种珍爱生命的积极的人生态度;自律是一个人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确保顶岗实习工作质量的基础条件。为确保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同时确保在企业树立个人良好的员工形象,特制定以下考核标准。
考核满分为300分,优秀为270分,合格为180分。
考核责任人是带队教师(辅导员),考核执行人为由实习学生组成的5—7人考核小组。
评价标准如下:
1、不携带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及不属于工作用具的一切利器,包括铁条、钢管、木棒等易伤人的危险物品。违者考核为零分,并按校规给予纪律处分。
2、不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严重腐蚀性的物品到实习单位。违者考核为零分,并按校规给予纪律处分。
3、遇到特殊问题及时向带队老师反映,不在实习单位聚众闹事。违者考核为零分,并按校规给予纪律处分。
4、不在实习单位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不翻越围栏、窗户、围墙。违者一次扣10分。
5、不从楼上往下抛掷任何物品,不去楼顶平台上玩耍。违者一次扣30分。
6、对企业内有损坏现象的电线、开关、插座等不触摸,不自行修理,及时报告,由实习单位派人修理。违者学校将追究其违纪责任。
7、实习期间必须熟知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服从指挥,处处按规程办事,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违者酌情扣分,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8、按规定着工装、带安全帽。违者一次扣10分。
9、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请假制度。违者旷工一天扣5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0分。
10、工余时间离开住宿区域,要向带队教师请假;在外地实习者,离开住宿区域请假,同行者须3人或3人以上。不请假,一次扣20分;不按规定时间返回,超时在一个小时内的扣10分,超时在一个小时以上的扣20分。擅自在外过夜的,一次扣50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11、不与社会上不相识的人交往,不把其他人带进企业或宿舍,更不可带人在宿舍内留宿。前者一次扣20分,后者一次扣50分。
12、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矛盾或争执,不可发生正面冲突、不能参与打架斗殴。违者一次扣50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13、不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不进营业性网吧。违者一次扣30分。
14、严格执行学校《学生职业素养综合评价标准》中6—18条规定,实习结束时进行自评和互评,每条按10分进行评价。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