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贸学院关于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7-01 15:33

学校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教育理念,依据山东省劳动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高等职业院校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鲁劳社[2004]41号),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关于重申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山圣财院[2008]19号)文件精神,对我校的职业资格考试进行了规定。因此,为了更好的帮助学生考取正确的、适应的资格考试证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我院的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职业资格证书的使用
1.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和学校规定,实现双证或多证教育的要求,自2006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实施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我校学生必须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今后凡毕业前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学生,将缓发其毕业证书。
2.我校职业资格考试中心负责将在我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统一存入学生档案。
二、我院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会计电算化专业:由山东省财政厅发放的《会计电算化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四次考试,均为上机操作。
金融保险专业:由山东省保险协会发放的《保险代理人证》
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由中国商业技师协会发放的《国际商务跟单员》《国际商务单证员》
财务管理专业同会计电算化专业。
投资与理财专业所考取资格证书暂定。
三、职业资格考试的注意事项
1.学院组织富有职业资格考试指导经验的教师组织培训,所有学生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考试。
2.所有学生必须按照学校统一制定的考试时间参加各类证书的培训和考试。
3.职业资格证书是指跟本专业相适应的证书,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普通话考试等均不在其列。
四、职业资格考试的费用说明

学校将根据各类的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时间、考试内容等,制定专门的培训教学计划。为了更好的鼓励学生毕业前能考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我院将本着为学生负责的精神,最低限度的收取费用,包含报名费、教材费、课时费。
1.所有资格类考试只收取国家规定的报名费用;
2.课时费用根据每个学期学生报考人数和授课学时收取。
3.补考学生只收取考试费用。

                                                             
                                                         2008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