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4-21 15:50
根据学校2015年4月20日教务处召开的教学会议中《关于征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材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财贸学院针对教材选定召开专门会议,明确严格按照征订流程征订教材。
1.任课教师初选教材
任课教师是教材选定的主力军,其他任何部门和领导不得干预教材的选定。任课教师在选用教材时,要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实际水平,注重教材的适用性、时效性,确保教材质量。任课教师要对每一门课程至少选定三个出版社的教材(附教材内容简介、章节目录),根据课程标准和教学需求,如实填写《教材审批表》,供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时参考。
2.学院组织专业建设委员会初审教材
各学院(部)针对每门课程至少需要经3名以上校外的本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的审核同意,确定本学院(部)的《教材征订单》
3.主管教学院长审核
各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对本学院的所有教材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教材征订单》和《教材审批表》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
4.教学委员会审定
教务处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的委员,审定各学院(部)提交的《教材审批表》和《教材征订单》,由全体委员签字确认。
5.分管教学校长审批
《教材审批表》和《教材征订单》经分管校长审批通过后,提交图书馆进行统一采购。
6.图书馆采购
图书馆审核《教材征订单》上的所有信息。若无错误之处,将全校《教材征订单》发送给供应商或出版社。
7.教材的入库、出库及发放登记
(1)图书馆要认真做好教材的入库和出库登记工作,指定专人将相关信息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教材管理”子系统。
(2)学生领到教材后,要在《教材领取登记表》上亲自签字确认教材的数量和费用。各学院要将经学生签字后的《教材领取登记表》统一报送图书馆。
(3)图书馆要保存好各学院提交的《教材领取登记表》,及时做好教材费用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