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11-18 15:49
1、上课前十分钟内到刘欢老师处领取钥匙开门并认真在钥匙领取登记表中进行准确登记。谁领取谁登记不得代领与冒领。
2、下课后十分钟内将钥匙归还至刘欢处,并认真在登记表中归还项进行登记。不及时归还钥匙造成教学事故的将追责相应辅导员。谁领取谁归还,特殊情况需由辅导员老师进行说明。
3、负责保管本班级晚自习所在教室钥匙,不得转借、不得私配。钥匙丢失及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4、负责晚自习期间本班所在教室开关门。
5、负责关闭实训室门、窗、电脑设备并切断电源同时进行资产检查,明确机器设备是否有丢失与损坏。如有异常立即拍照取证并上报至刘欢处。
6、学期末学院对优秀的实训室安全员进行表扬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