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实训室上课及早晚自习学生须知
发布日期:2014-11-18 15:51

 

1、进入实训室后应听从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2、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污染物品进入实训室;严禁把食物和饮料带进实训室。
3、严禁在实训室内玩游戏、上QQ聊天、听音乐、看电影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该科成绩降等(最高成绩为优),第三次该课程成绩为不及格。对于情节恶劣、屡教不改者,交由学院进行违纪处理。
4、爱护实训室的一切设施,严禁更改机器设置、严禁擅自拆卸设备、更换实训室机器配件。不得有破坏电脑设备的行为,不得随意删除文件或拷贝并散播病毒文件,不得在设备和课桌上乱涂乱画。对于故意损坏实训室设施的行为以及人为设置障碍或故意损坏设备的行为,除赔偿相关费用外,参照《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5、实训时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6、下课前应正确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清理好桌面物品,将桌椅板凳摆放整齐。做到垃圾入筒,地面、桌面清洁、椅子归位。
7、使用实训室的班级有两次卫生检查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或禁止继续使用实训室。
8、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如实、详细地向任课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报告,如发现设备损失或失窃,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规定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