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贸学院订单班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6-03-15 11:56

“订单式”人才培养可以有效提高学生在校学习的职业针对性,技术应用性以及就业岗前培训效率。校企合作订单班是我院与企业为共同实现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一种有效人才培养模式。为规范校企合作订单班,加强对订单班的管理,保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有效运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军训期间按照订单班入学要求对学生进行初选。初选时学生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高考成绩单,符合订单班入学标准的学生将有资格正式进入订单班学习。具体标准如下:

1. 年龄18岁以上;

2. 高考成绩超过生源地提档线50分;

第二条:为保障订单班培养质量,履行校企合作协议,学院对订单班辅导员提出以下要求:

1. 一级及一级以上优秀辅导员可直接胜任;

2. 其他辅导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向学院提交申请,经学院领导审核,择优破格任命;

3. 订单班辅导员需按照的岗位说明认真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第三条:订单班学生在遵守学校日常管理规定及学生行为规范的基础上,需自觉服从订单班军事化管理条例。

第四条:为全面优化订单班,激励学生提高各方面素质及能力,学院对订单班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

1. 订单班学生申请退出,可以书面提出退出订单班的申请,如实说明退出理由,经学院领导及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签订《退出订单班个人承诺书》后方可退出订单班,返回普通班级学习。

2. 根据学院安排,订单班学生需定期接受考核,考核成绩不合格者需签订《退出订单班个人承诺书》,转入普通班学习。

3. 顶岗实习过程中,因违反企业相关规定或被企业相关负责人认定为不合格而予以退回的学生,应退出订单班,《退出订单班个人承诺书》,返回普通班级学习。

4. 普通班学生如有意愿加入订单班,应在大一上学期结束之前向学院提交个人申请,辅导员及任课教师意见,经学院负责人面试并审核合格后,可调整到订单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