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9-01 11:16
财贸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财贸学院学生会是在财贸学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学生组织。学生会成员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和学院管理事物,协助学院辅导员老师开展学生工作,是学院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财贸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团结和带领全院同学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同学们将自身培养成为爱国、爱院、适应社会现代化建设和国家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
(二)倡导同学们追求正确的价值取向,确立能力导向,培养创新精神。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三)结合专业特点,组织各种社会服务活动,巩固理论知识,提高实践能力,同时扩大财贸学院的知名度。
(四)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建议和意见,反应同学们的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维护同学们的合理权益。同时,加强同学之间、同学与老师之间的沟通,促进学院团结,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五)发展与兄弟学院、学校学生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友谊,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第二章 学生会组织的理念
(一)学生会的自身理念:学习型、创新型、办事型、发展型。
(二)学生会任务:以良好的校风熏陶人,以正确的舆论指导人,以健全的制度塑造人,以丰富的内涵熬炼人,以优质的工作办事人。
(三)学生会精神:必定自我寻求进步。
(四)学生会的宗旨:实实在在学生会,全心全意为同学,一言一行树榜样,时时处处是学习。
(五)学生会的工作制度:遵守制度,端正立场,注意细节,乐于奉献。
(六)学生会的用人理念:三走三留下-不怕苦的留下,想偷懒的请走,想学东西的请留下,混日子的请走,琢磨事的请留下,琢磨人的请走。
(七)学生会的工作目标:于工作中寻求快乐,于工作中寻求收获。
(八)学生会的发展目标:有组织,有纪律,团结向上,无私奉献的学生队伍。
第三章 学生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遵守校规校纪的财贸院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成员。
第四条 学生会成员有以下权利:
(一)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参加学生干部培训的权利;
(四)有对学生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五条 学生会成员有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维护学生会的团结、荣誉和形象;
(二)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三)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四)在学习、工作上做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
(五)要有大局意识,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六)坚定政治立场,服从上级安排,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七)模范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纪律,带头执行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全院学生中发挥表率作用。
(八)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用于指出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第四章 成员具备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原则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具备的素质:
(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奋学习,做同学们的学习楷模;
(三)做同学的知心朋友;
(四)以身作则,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第七条学生会成员具备的能力:
(一)计划决策能力;
(二)组织管理能力;
(三)宣传发动能力;
(四)社会交往能力;
(五)创新能力;
第八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
(一)民主原则;
(二)服务原则;
(三)自治原则。
第五章 学生会组织机构与职能
第九条 财贸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团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第十条学生会是由主席团、秘书处、监察部、纪检部、宣传部、学习部、外联部、社团部、文艺部以及体育部组成。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各部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
第十一条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以及监察部部长组成,是学生会的常务决策机构。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开展各项工作,制定学期初工作计划,负责协调指导副主席、秘书处及各部门开展工作。做好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帮助提高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学生的日常工作,能够及时完成主席及团委安排的各项工作;协助主席做好分管的部门工作,主席不在或受主席委托时,代表主席行使各项主席职责;做好分管部门的思想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会各部工作职能:
主席团:在学院团委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决策机构。
秘书处:
1、落实学生会制度的落实情况,起草有关未见、制度条例,提交主席团审议
2、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规范内部建设,完善内部机制,
3、协助主席团工作,负责学生会内部综合协调并承担学生会整体对外形象的部分宣传。
监察部:
1、协调各部门关系,负责对学生会各部门人员的各项出勤考核,进行相关记录、监督和评比,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监督各部门工作,使其提高工作效率。
2、监督检查学生会各种规章、制度、条例的执行情况,对不按规章制度办事的学生会成员进行记录,上报主席团处理。
3、监督学生会成员遵守校纪校规情况及抽查各部门值班到岗、工作态度及工作作风情况,违者必究,究者必罚,建立明确、严格的奖惩体系。
4、对各职能部门的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审核其提交的物资申请和经费申请,使其财务公开化、透明化。
5、对学生会各项工作制度和章程的不足之处,进行定期汇总,以修改完善。
6、参与对各部门及其个人的年终评优工作,并根据考核记录,向评议小组提出意见。
7、审查各部通知通报等公文,把好质量关、文字关、内容关、规章制度等格式;
8、向学院团委及主席团做学生干部思想动态汇报,便于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思想纠正。
其它职责:
1、辅助配合由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
2、定期主持策划开展有部门特色的相关活动,如组织各部部长或各部干事成员举行学习座谈会;每季度评选优秀工作部门活动等。
3、汇总监察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等文件,建立部门信息记录,便于总结汲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管理。
宣传部:
1、宣传部是学生会开展学生思想政治自我教育以及管理和使用学生媒体的职能部门
2、,贯彻落实院党委、院团委关于宣传、新闻、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
3、积极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各项活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以达到扩大活动影响力的效果,并根据财贸学院自身情况恰当地组织活动,以增强院系凝聚力,扩大院系影响力。
外联部:
1、外联部是学生会于外部联系,通过与企业等进行沟通,以此获得企业在人力、物力或财力上的支持,确保活动的顺利展开。
2、与其他学院、学校的外联部门进行工作交流,提高工作效率,
3、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体育部:
1、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参加各种体育锻炼,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通过组织同学参加校运动会等活动,增强同学们的体质,提高学院全体师生的凝聚力。
2、协助学院做好重大集会、体育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3、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生活部:
1、负责检查全院学生宿舍卫生,
2、协助学院搞好宿舍管理,定期检查、评比宿舍内务;
3、积极引导广大同学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创建和谐宿舍;
纪检部:
1、以创建良好的学风为宗旨,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活动
2、纪检部日常以监督、检查学生早操、课堂出勤。学生例会、院活动出勤状况为主,以营造良好的院风、学风为中心;
3、以提高自身素质、服务师生为目的,努力构造拥有良好学风的和谐校园。
文艺部:
1、积极组织和举办各项健康向上、有益身心的群众性文娱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同学们的文艺才能和艺术品位;
2、负责院级大型晚会,组织各类联欢活动。
学习部:
1、组织各种学习交流、学术报告会等一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加强同学们的技能训练,举办文化和学术专题讲座和培训,
3、为广大同学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4、加强与老师和同学的联系,帮助同学们解决在学习中的困难;
5、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第六章 院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三条 班委会是学生会的组织,也是行政管理的基层组织。班委会受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在班主任、辅导员的指导下,与本班团支部密切配合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 班委会的主要职能:
(一) 组织全班同学贯彻落实学院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 协助辅导员组织全班同学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进行时事教育,引导全班同学养成良好的学风。
(三)组织好全班同学的各类评定工作,带领全班同学创先进班集体。
(四)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并进可能的为全班同学提供各种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
第十五条 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可由学生会委员会主席团直接调整任免),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一般应设立与系学生会相应的委员(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等),各部对各班班委的相应委员有统一指挥权和协调权。
第十六条班委职责:
(一)贯彻执行院学生管理小组、院学生会的决议。
(二)召开全班同学会议。
(三)在团支部的指导支持下,抓好全班同学思想、学习、文体等各项工作。
第七章 工作流程
第十七条 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副部以上例会一周一次,负责做上一周工作总结,并讨论下一周活动计划;学生会全体大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主席团对上一阶段进行总结,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 每学期初各部制定本学期计划,主席团综合各部计划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工作计划制定本学期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
第十九条 大型活动需制定详细的计划书,交由主席团讨论审核,计划书应详细注册注明每次活动的时间、规模、经费预算、设计部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事宜。在活动结束后需交活动总结,由秘书处在网上公布并存档。活动总结应包括活动过程的记录,注明参加人员姓名以及此项活动经验教训的总结。
第二十条每一项活动开始之前应提前与相关部门(如宣传、外联)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活动结束后将活动相关报道交于秘书处发布到网上,以保证新闻的及时性。
第八章 财务细则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全部资金(包括学院拨款,活动收入,商业机构及其他组织的赞助资金),统一由学院团委办公室管理,所有支出项目由分管老师统一调拨。
第二十二条外联部(包括其他部门)拉来的赞助资金全部移交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保管。(秘书处需在收款时注明来源,金额)
第二十三条 每次活动之前,相关各部需对活动中经费支出状况做出预估,并将具体金额及用途写入活动计划书内,经主席团、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支出。
第二十四条活动结束后,举办活动部门应做活动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三天内交由团委办公室审核。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一律凭有效报销凭证(发票)或字据统一向办公室报账,注销。(报销时发票背面应注明用途和经手人,并由部长签字。如有特殊情况只能用收据时,须有主席批准。)
第二十六条日常工作中不报销车费,工作餐费(如有特殊情况须有主席批准)。
第二十七条学生会财务账目由秘书处负责记录,账目应做到清楚明了。
第二十八条任何人不得多用公款,报虚帐假账,反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即予以严肃处理,并如数追回公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财贸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均属于财贸学院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