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关于2015年度山东省高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16-02-29 17:29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广大青年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使他们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我校《山东省高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一、评选依据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和比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统招学生以及班集体(不含 2015 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按照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优秀班集体评选根据2015-2016年度第一学期(2014级)辅导员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班集体候选名单,最终在候选名单中评选出三个优秀班集体。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

4、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

5、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在2015-2016年度第一学期辅导员综合考评中成绩前三名。

四、评审要求:

1、评审过程中,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决杜绝把关不严、违规操作等问题的出现。

2、各班级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召开评审工作专题会议,成立由辅导员及全体学生共同组成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认定评议工作组。

3、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团支部书记、各班级辅导员为组员的认定工作组,公开举报信箱及电话,接受学生举报和申诉。对于学生举报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后,实行一票否决。

4、考试作弊的、拖欠学费的、休学的学生不能参评各项奖项。

5、本次评审材料报送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要求上报,杜绝评审把关不严、拖延报送评审材料及材料填报不符合要求的现象,严禁出现影响评审工作进度的现象发生。

五、工作流程

1、组织申请。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和申请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学生需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本人申请书、2015-2016年度第一学期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见附件 2、3)。优秀班级体上报材料包括:《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 4)

各学院在组织学生填报时应指导学生按照填表要求规范认真填写。

3、学院评审。班级按照分配名额1:2的比例推选候选名单,候选名单确定后,请于本周四(3月3日)下午四点前将候选人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大学生服务中心,报送材料包括:《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2-4,只需提交电子版)。请各学院及辅导员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事迹材料,内容丰富真实,学生处将组织专人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请各学院于3月7日进行最终评选,候选人所在班级按照全体学生投票的方式选出最终推选名单。

4、组织学生公投。各学院各班级在学校指定时间统一组织投票,由学院学生会组织公投,学生会干部详细介绍候选人的相关事迹。为保证投票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将采取现场唱票、开票的形式公布名单,唱票员采取抽签的方式选出。为保证投票公平性,候选人回避整个投票过程。

辅导员应在场组织纪律,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确保评选过程顺利进行。

5、材料规整。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推荐学生及班集体统一填入《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2-4)(序号、学生姓名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院系及专业必须用全称)。

6、材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学院于3月11日下午4:00前将电子版以及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具体要求有:(1)、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须上报本人手写申请书、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2)、组织学生分别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见附件 2、3,一式 2 份,双面印制,不得更改格式,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报送)。(3)、评选优秀班集体的班级须上报《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4,一式 2 份,双面印制,不得更改格式,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报送) (4)、学院请填写《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联系人名单》(见附件 5-8,一式 1 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学校代码为12945)。

所有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版材料除签名外,均需打印。报送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7596685。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520084331@qq.com,电子版文件名为“2015年XX学院优秀XX评选材料”,如“2015年财贸学院优秀XX评审材料”。

7、学校评审。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大学生服务中心,电话:87596685。

 

学生处

2016年2月29日